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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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領事事務文件證明收費標準
( 100年11月16日)
第 8 條
外交部為辦理外交事務、因應天災事變或協助處理急難救助需要,得免徵文件證明費用。駐外館處經報請外交部同意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