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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組織規程  ( 102年10月30日)
第 1 條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輔導會)為輔導退除役官兵從事森林保育、經營及發展,並以其收益撥充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特設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