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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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辦事細則
( 101年12月30日)
第 15 條
主計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主計制度推展。
二、歲計、會計、統計與內部審核等業務之規劃、督導、管制、執行及研究發展。
三、主計電子處理資料業務之督導、管制及執行。
四、主計人員訓練及經歷管理。
五、主計單位、人員設置之管制。
六、本部各項預算審核簽證、出納之執行。
七、其他有關歲計、會計、統計及內部審核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