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辦事細則
( 106年10月06日)
第 9 條
婦產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婦產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
二、婦女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
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婦女之醫療及教學相關業務。
四、其他有關婦產醫療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