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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辦事細則  ( 109年12月30日)
第 24 條
傳統醫學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傳統醫學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
二、傳統醫學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
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傳統醫學之教學相關業務。
四、其他有關傳統醫學醫療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