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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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辦事細則
( 106年10月06日)
第 3 條
本分院設下列部、科、室:
一、內科部,分十一科、一中心辦事。
二、外科部,分九科、一中心辦事。
三、精神部,分七科辦事。
四、影像醫學部,分三科辦事。
五、家庭醫學部,分三科辦事。
六、護理部。
七、婦產科。
八、小兒科。
九、眼科。
十、耳鼻喉科。
十一、麻醉科。
十二、牙科。
十三、病理檢驗科。
十四、復健科。
十五、急診醫學科。
十六、傳統醫學科。
十七、藥劑科。
十八、營養科。
十九、醫務企管室。
二十、社會工作室。
臺中榮民總醫院灣橋分院之業務,由本分院人員派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