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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  ( 112年10月17日)
第 10 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規程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十二日修正發布之第四條、第十條,自一百零三年四月十六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