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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  ( 112年10月17日)
第 3 條
本局設下列各處、室:
一、計畫評估處,分三科辦事。
二、獲得管理處,分二科辦事。
三、工程營產處,分三科辦事。
四、綜合事務處,分二科辦事。
五、主計室,分二科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