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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軍事監獄辦事細則  ( 101年12月30日)
第 6 條
作業調查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收容人入監指導及直接、間接調查。
二、收容人身心狀況之測驗。
三、收容人之指紋、照相分類及其保管。
四、收容人處遇之研擬、複查及建議。
五、作業之指導及受刑技能訓練。
六、作業種類之選擇及作業計畫、作業契約之擬訂。
七、作業材料之購置、收支及保管事項。
八、作業課程編訂、成績考核及勞作金計算。
九、收容人作業之配置、調動及管理作業人員之調度、考核。
十、其他有關作業調查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