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 101年12月30日)
第 29 條
值勤軍事檢察官對於應即時調查、保全之證據及實施之搜索、扣押、拘提、逮捕等行為,應為必要之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