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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 二 章 組織 ( 111年12月30日)
第 23 條
本條例第十七條所稱軍事單位以外之機構(以下簡稱部外單位),指下列機構:
一、總統府。
二、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單位。
三、其他非軍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