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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 三 章 調職、免職、撤職及復職 ( 111年12月30日)
第 41 條
本條例第七條第四款所稱工作績效優良之調職,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優先向上任職者:
一、著有特殊功績獲頒勛獎章。
二、校尉級軍官連續三年考績優等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