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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 三 章 調職、免職、撤職及復職 ( 111年12月30日)
第 47 條
本條例第七條第七款所定任職不當之調職,規定如下:
一、經實施重分類後,仍未取得現職專長者。
二、未依主要專長任職或才職不稱而糾正任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