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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改制行政法人繼續任用軍職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 103年04月16日)
第 2 條
本辦法之適用對象,以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於改制之日隨同移轉繼續任用軍職人員(以下簡稱繼續任用軍職人員)為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