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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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 111年01月19日)
第 11 條
志願士兵服役期間身心障礙或亡故時,其撫卹事項,依軍人撫卹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志願士兵撫卹金給付之基數,依軍人撫卹條例所定士兵給付標準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