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第 四 章 退伍除役及給與 ( 111年01月19日)
第 44 條
軍官、士官離婚配偶有第四十一條第二項所定情形者,喪失第四十二條所定分配該軍官、士官退伍金或退休俸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