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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   第 四 章 軍旗使用 第 二 節 海上使用 ( 112年01月09日)
第 39 條
海軍司令及海軍上將蒞臨雙桅軍艦時,懸其官職(官階)旗於主桅頂,中將以下海軍將官及海軍戰隊長蒞臨軍艦時,其官階旗及海軍戰隊長旗懸於前桅頂。

前項長官蒞臨單桅軍艦時,其官職(官階)旗懸於桅頂,乘汽艇或舢舨時,懸於汽艇或舢舨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