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國軍隨營補習及進修教育實施辦法   第 六 章 學力測驗 ( 91年12月31日)
第 26 條
已納入班本部學籍管理之學員,免再辦理報名手續,其他應考人員一律採個別通訊報名,其手續如下:
一、親筆填寫報名表(格式如附件三)。
二、繳交一寸脫帽同式照片三張。
三、現役軍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後備軍人得採用國民身分證)。
四、民國八十八年(含)以前「國軍隨營補習教育」之「結業試驗證明書」正面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