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列管軍品測試協助申請辦法  ( 109年09月04日)
第 5 條
前條申請測試協助之範圍如下:
一、申請廠商自行研發、試製之列管軍品。
二、系統整合之列管軍品。
三、機密工項之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