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國軍編制內車輛登記領用車照辦法  ( 102年03月26日)
第 12 條
軍車奉准以噴製車號代替號牌者,其車號以油漆明顯噴漆於車上,不得用筆墨或其他代用品填寫。車號字體大小、噴漆顏色及位置,由國防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