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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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12年03月14日)
第 14 條
本辦法施行日期,除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日修正發布之第一條規定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