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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官士官病傷退伍除役檢定標準  ( 108年05月06日)
第 2 條
本標準適用對象如下:
一、陸海空軍常備軍官、常備士官、志願役預備軍官、預備士官。
二、派赴特區工作人員,經依法審定初(敘)任軍官或士官,並存記有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