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 110年09月24日)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零星餘戶,指依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所定各款方式興建之住宅,於配售規劃圈內原眷戶及價售違占建戶後,所剩餘之住宅及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