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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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安養規費收費標準
( 110年04月09日)
第 3 條
本標準之規費項目為服務費,每人每月新臺幣六千元。但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一日修正施行前已依規定簽約入住者,依原收費標準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