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臺北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 111年09月29日)
第 37-1 條
品質管理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指標監測分析及醫療標準化管理。
二、病人安全與風險管理分析及通報。
三、其他有關醫療品質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