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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 112年06月17日)
第 37-1 條
公共事務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共關係、媒體聯繫及一般文宣事宜;國會聯絡及服務;大事紀、院史及院誌編撰;重大事件通報及交辦事項。
二、其他有關公共事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