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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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除役官兵福利服務業務財團法人之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 108年05月02日)
第 3 條
工作計畫之訂定,應以達成財團法人設立目的,並符合捐助章程規定。
工作計畫應敘明工作計畫目標、實施內容、預期效益、應記載事項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其內容如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