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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 111年11月16日)
第 7 條
急重症醫學部掌理事項如下:
一、急重症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
二、急診內外科重症病人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
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急重症之醫療及教學相關業務。
四、其他有關急重症醫療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