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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業務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 59年04月10日)
第 6 條
委員均為無給職,每次參加開會得支給車馬費,專家委員經召集人指定審查案件者,依案件繁簡另行支給審查公費,其支給標準,由委員會報請經濟部及財政部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