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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組織條例  ( 97年07月02日)
第 10 條
本中心對外公文,得以財政部名義行之。但左列事項,由本中心行文:
一、依法令應行監督執行事項。
二、依照部定辦法督導進行事項。
三、曾經報部核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