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中央銀行處務規程  ( 100年05月20日)
第 12 條
資訊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整體資訊業務發展目標及策略之研擬。
二、資訊業務之整體規劃、訓練及研究發展。
三、資訊應用系統之規劃、開發及維護。
四、資訊作業與資料庫環境之建置、維護及管理。
五、電腦與網路環境之建置、操作及管理。
六、資通安全作業之規劃及辦理。
七、與其他機關間資訊交換之協調。
八、附屬機構資訊業務之查核。
九、其他有關資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