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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處務規程  ( 112年12月15日)
第 10 條
金融控股公司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相關法規之訂修、廢止、疑義解釋之研擬。
二、金融控股公司負責人資格條件、發行公司債相關法規之訂修、廢止、疑義解釋之研擬。
三、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減資、上市上櫃金融機構實施庫藏股相關法規之訂修、廢止、疑義解釋之研擬。
四、金融控股公司與所屬子銀行、子票券公司之監督及管理。
五、金融機構整併政策之擬訂及推動。
六、金融控股公司集團資本配置、風險評估之管理及合併監理政策之整合。
七、其他有關金融控股公司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