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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處務規程  ( 112年12月15日)
第 8 條
投信投顧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與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照之核(換)發、監督及管理。
二、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與境外基金業務之監督及管理。
三、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監督及管理。
四、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之監督及管理。
五、證券金融事業與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證照之核(換)發、監督及管理。
六、有價證券信用交易之監督及管理。
七、不動產證券化、金融資產證券化募集與發行之監督及管理。
八、其他有關投信投顧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