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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處務規程  ( 111年11月24日)
第 5 條
檢查制度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金融檢查政策與制度之研究及規劃。
二、金融檢查法規之訂修、廢止、疑義解釋之研擬。
三、表報稽核與申報資料評等之研究及發展。
四、金融機構申報資料之蒐集、整理及分析。
五、與其他監理機關之資訊交換相關事宜。
六、金融檢查國際事務活動之彙辦。
七、金融檢查相關刊物之彙編。
八、其他有關檢查制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