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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處務規程  ( 111年11月24日)
第 9 條
證券票券組掌理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證券金融公司、期貨業、票券金融公司及經指派對其他金融機構之檢查等下列事項:
一、檢查手冊與工作底稿之編擬及訂修。
二、檢查計畫之研擬及實地檢查(含電腦稽核)之執行。
三、檢查報告之撰寫及審核。
四、檢查報告之追蹤及考核。
五、內部稽核報告之處理。
六、國外金融監理機構檢查報告或會計師查核報告之處理。
七、總稽核資格之審核。
八、檢查參考資料之蒐集及檢查資訊之統計。
九、其他有關證券票券檢查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