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07年01月04日)
第 6 條
本基金為應業務需要,除本基金項下之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其運用另依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運用管理辦法辦理外,得購買政府公債及國庫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