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務規程  ( 111年12月22日)
第 6 條
參事權責如下:
一、本會有關金融制度及監理政策之建議。
二、法規制度與重要業務之研究及諮詢。
三、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