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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庫署處務規程  ( 102年11月21日)
第 14 條
主計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署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二、本署管理之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及會計。
三、國債、國庫出納之特種公務會計。
四、國庫支付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