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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庫署處務規程  ( 102年11月21日)
第 4 條
本署設下列組、室:
一、庫務管理組,分四科辦事。
二、支付管理組,分四科辦事。
三、債務管理組,分三科辦事。
四、財務規劃組,分三科辦事。
五、公股管理組,分四科辦事。
六、菸酒管理組,分四科辦事。
七、秘書室,分三科辦事。
八、人事室。
九、政風室。
十、主計室。
十一、資訊室,分二科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