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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庫署處務規程  ( 102年11月21日)
第 6 條
支付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庫撥付有關預算與支付法案之建立及管制。
二、支用機關資料之建立及管理。
三、電子支付作業之推動、憑證審核及管理。
四、庫款動支日期之研議與支付憑證之收件、審核及控管。
五、簽證人員簽證資料之保管、驗對、更換及管理。
六、國庫支票印製、保管、簽發、審核及寄發之管理。
七、匯款資料簽發、審核及更正之處理。
八、匯撥基金調度、匯款資料傳送及存帳業務管理。
九、金融機構資料之建置及維護。
十、其他有關支付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