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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庫署處務規程  ( 102年11月21日)
第 8 條
財務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強化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財務規劃事項之核議。
二、政府重大公共建設個案計畫之會核。
三、行政院各部會中程施政計畫、公共建設及社會行政發展計畫先期作業之會核。
四、稅課收入劃分制度之研議。
五、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之核算及撥付。
六、地方財政收入業務之輔導及會核。
七、公益彩券發行制度之規劃及管理。
八、公益彩券盈餘之分配運用及監督。
九、社會福利等支出法案之會核。
十、其他有關財務規劃會核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