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財政部賦稅署處務規程  ( 112年08月17日)
第 10 條
稽徵行政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稅捐稽徵共同法規訂定、修正、解釋之研議及各項稅務資訊業務之規劃、協調。
二、租稅教育及宣傳之規劃、執行。
三、稅務行政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四、欠稅限制出境、資訊管理及電子作業。
五、施政計畫之彙報及管制。
六、研究發展計畫之管制、執行及考核。
七、賦稅法規之整理及彙編。
八、其他有關稽徵行政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