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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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處務規程
( 112年08月17日)
第 5 條
所得稅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所得稅法規訂定、修正及解釋之研議。
二、稽徵業務之規劃、指揮、監督、考核及解答。
三、涉外所得稅業務及國際租稅會議組織業務之處理。
四、其他有關所得稅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