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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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處務規程
( 111年01月19日)
第 10 條
徵收及資訊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稅稅款徵收、劃解、退稅業務之規劃、執行、督導及管制。
二、國稅欠稅清理、稅捐保全、欠稅移送執行等業務之規劃、執行、督導及管制。
三、稅務應用系統維運及支援系統整體規劃。
四、本局與所屬機關資訊應用服務策略之規劃及協調推動。
五、稅務及行政資訊服務平台之維運管理。
六、本局與所屬機關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及管理。
七、本局與所屬機關資訊資通安全之規劃及推動。
八、各項課稅資料之登錄、整理、通報運用及保管。
九、其他有關徵收及稅務資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