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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辦事細則  ( 107年04月18日)
第 8 條
儀檢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進口、出口、轉運及轉口貨櫃之儀器、人工查核。
二、輻射偵測及安全防護之處理。
三、貨櫃檢查儀、輻射偵測儀等查緝設備之管理及維護。
四、輻射證照人員之訓練及管理。
五、儀器操作人員之訓練及管理。
六、其他有關儀檢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