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條
教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年度訓練計畫之研擬及執行。
二、訓練課程之編排及調配;學術研討會議之籌劃辦理。
三、講座之遴聘、連絡及接待;講座資料庫之建立、更新及講座鐘點費之造冊。
四、學員調訓、訓練成績之核算、登記、結業證書與各種證明書之核發及學員學習時數認證。
五、學員上課及研習之考核;試務、訓練之績效評估及改進。
六、圖書資料之整理、供應及管理。
七、訓練教材等資料之編印、修訂及印刷,教學設備之籌劃、使用及保管。
八、國際性訓練計畫之研擬及執行。
九、就地施訓及數位課程之規劃。
十、其他有關教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