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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事業人員經營商業及兼職管理辦法  ( 112年07月10日)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事業人員,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所屬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存保公司)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者以外且適用本法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