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國庫支票管理辦法  ( 102年07月31日)
第 29 條
國庫支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受款人或執票人得填具換發國庫支票申請書,檢同原支票,向本署申請換發:
一、字跡模糊不清。
二、票面污損。
三、逾發票日期一年且未繳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