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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券經理辦法   第 三 章 登記形式國庫券 ( 94年01月24日)
第 30 條
國庫券採登記形式發行時,其存摺之印製、換發、註銷,與登記資料之處理、保管,及還本付息等作業,由中央銀行洽商財政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