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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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債務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03年08月18日)
第 11 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
二、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
三、本基金年度預算、決算之審議。
四、其他有關事項。